近年來,由于經濟發展和國家政策等原因,尤其在2018年三四線城市是樓市成交主力,越來越多的開發商銷售商品房時,宣傳語各式各樣,包括精裝修房屋,消費者買著放心,拎包入住等。那么商品房買賣中業主遭遇捆綁精裝修怎么辦?京云律師通過一個真實案例,簡單的就該問題做下分析,希望對業主有所幫助。
【案例基本情況】
2018年河南省焦作市某小區,業主在購買房屋時,開發商承諾的精裝修的房子,其實事實情況并非如此。當時開發商的銷售人員帶他們參觀了改項目的樣板間,樣板間裝修的特別好,北歐風格,開放式陽臺,壁紙,床,衛生間精裝修等等都有,銷售人員說業主購買的房屋的裝修和樣板間一樣。業主很心動,在銷售人員精裝修的宣傳下,消費者決定買了房屋,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合同的附件2是房屋精裝修條款。之后開發商還組織了精裝修業主大會,會上開發商宣傳要打造首批精裝修住宅,宣傳的很好,開發商的經理還上臺講話,承諾精裝修的標準是每平米800元到1300元。業主們滿心期待,但是真的快交房的時候,開發商通知業主們交一筆費用,說如果要裝室內的窗戶要交窗戶錢,一戶8000到一萬多不等。業主一片嘩然,房子的裝修標準并不像之前樣板間那樣的標準,認真看當時簽的合同,同時找開發商維權,這時候開發商看到維權的業主很多,把當時宣傳的精裝修樣板間給拆除了。這個就是比較典型的商品房買賣中業主遭遇捆綁精裝修案例,并且不能履行銷售人員所說的裝修標準。
精裝修或許成為是業主買房的原因,但是在商品房購買過程中,開發商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同時,要求業主簽訂房屋裝修合同,或者在房屋買賣合同中包括精裝修的內容。如果消費者不簽裝修合同就買不了房子,但是簽了合同后,收房前發現開發商的裝修各種問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精裝修的標準和質量問題。這時候業主才會詳細的看合同,發現合同中約定的都是對開發商有利的條款,對于房子的裝修標準,每平米大概多少錢的標準,精裝修房屋具體都包括哪些東西,這些東西都是什么品牌,這些都沒有寫明,業主表示很吃驚,跟之前約定的看到的樣板間出入很大。
【京云律師答疑】
開發商為什么要把精裝修包括到商品房買賣中?
1、開發商通過捆綁精裝修拆分房屋價格,以獲得預售許可證或者現房備案,避免處罰。
2、精裝修存在很多的空白點,業主第一次買房并不清楚精裝修到底都包括哪些產品。開發商可以通過模糊的合同,減少裝修成本,或者后期變相收取其他費用(如上面的窗戶錢)。
3、精裝修協議中的裝修價格可能遠遠高于裝修成本,開發商調高精裝修的報價,通過第三方裝修公司與買受人簽訂精裝修合同或者通過第三方的機構兜售購房名額,在房屋限價環境下獲取額外收入。
【京云律師分析】
2016年10月10日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規定:“依法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正當經營行為:(一)發布虛假房源信息和廣告;(二)通過捏造或者散布漲價信息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抬房價;(三)未取得預售許可證銷售商品房;(四)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以認購、預訂、排號、發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等費用,借機抬高價格;(五)捂盤惜售或者變相囤積房源;(六)商品房銷售不予明碼標價,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七)以捆綁搭售或者附加條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購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務價格;(八)將已作為商品房銷售合同標的物的商品房再銷售給他人;(九)其他不正當經營行為。這當中明確規定了捆綁銷售是不正當經營行為。
所以,如果業主簽訂了包含裝修的房屋買賣合同或者單獨的裝修協議,等到交房的時候,發現房屋裝修質量不符合標準,精裝修后續還要求補繳費用等等這些問題,消費者是可以走法律途徑解決的。雖然跟開放商或者第三方簽訂的精裝修協議是不能被撤銷或者無效的,但是開發商的行為確實是不正當經營行為,將面臨行政處罰。并且根據合同法,針對精裝修的質量和標準,在合同中沒有明確體現的,屬于合同約定不明,可以通過協商,要求明確精裝修的具體質量和標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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