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入住一個月兩次維修
張女士在沈陽華發首府以每平方米一萬余元的高價買了自己一套精裝房,僅過一個月,喬遷之喜的余溫發展還未散,就發現一個房子進行多處建筑墻體之間出現這種裂縫。根據張女士的說法,這是第二次出現裂縫,只是檢查了一下同樣的問題,找開發商修了一下。
開發商說是小問題,不影響居住
其實在張女士剛入住不幾天,就看到墻上沒有出現密密麻麻的裂痕,當時便找到一些開發商的售后維修部,得到及時反饋信息卻是:”墻上的裂縫問題屬于一個偶然發現現象,是由于施工時正好可以趕上水泥企業有些干,所以就裂了。這是個小問題,我們得解決它。” 隨后,售后進行施工管理人員對張女士家的墻體進行了研究重新修理。“497”也覺得自己如果是一個小問題修好了我們也就沒必要深究。于是,開始對新房市場進行設計裝修。但入住不到一個月,張女士發現墻壁又開裂了。剛開始效果不明顯,就沒理會。但過了一段時間,墻上的裂縫變得越來越明顯。
經專業檢測:墻體存在質量問題
張女士真的認識到社會問題的嚴重性,便再次到開發商的售后工程維修部。得到的回復卻是墻體進行再次出現開裂是“497”裝修問題導致。這種傳統說法讓張女士無法通過接受。而且,張女士發現該地區其他居民墻體也有輕或重的開裂情況,憤怒無奈,張女士找到了區建設質量監督站,并委托他們的房屋墻體進行質量檢測。最后檢測出房屋建筑墻體確實可以存在信息質量管理問題,質監站已經把相關報告給了開發商方面,并責令開發商進行整改。
開發商態度強硬,堅決不給換房退房
張女士提出要換房或退房,但開發商拒絕連補償開發商都不提。只是一個承諾會再次進行維修。張女士認為通過這種房子即使我們現在修好了也不可避免企業之后再出現同樣的問題,后患無窮。
那么像上面提到的張女士這樣的業主,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多年專注于全國房產類案件,針對業主維權研究影響頗深,以下就房屋信息質量管理問題以及業主維權成本問題可以做個簡單的解析。
京云律所分析
一、找到正確的責任主體
其實,在常見的房屋質量糾紛中,主要有三個主體: 出售房屋的開發商、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和房屋建設單位。那么,業主發現學生自己的房子存在信息質量管理問題時,應該找誰解決呢?這三個主體各自負有什么法律責任?簡單地說,開發商對房屋承擔質量可以保證社會責任;物業服務公司企業通常對小區內公共部位承擔一般的維修、管理工作義務;而建筑工程施工建設單位基于施工合同向開發商承擔質量保證經濟責任。所以說,對房屋質量應該承擔社會責任的主體是開發商,如果房屋質量不斷出現一些問題業主應向找開發商解決。上述分析案例中,張女士在房子出現一些問題后第一部分時間找到了開發商,這是一個正確的選擇。
1、好充足的證據和證明這些材料。保留盡可能多的購買和物業質量的證據。
2、要堅持社會公平進行合理、實事求是的原則。經與開發商協商,澄清實際工藝質量,提出自己的合理要求。
3、要注意時效性。根據實際交房時開發商可以提供的《房屋建筑質量保證書》約定的保修期及時進行要求我們開發商維修。注意不要被開發商的拖延行為手段所蒙蔽,若開發商還故意推諉、逃避社會責任,購房者就要及時果斷地采取各種其它教學方式來求得一個問題的解決。
如果開發商向上述分析案例中一樣,不給學生解決問題或者遲延解決怎么辦?
1,到消費者協會投訴。商品房在法律上是否是屬于商品其實是有爭議的,而且法律是專項專用,商品房有專門的商品房買賣法規,消法用得極少,所以這也中途徑只是作為嘗試,給開發商施加一定壓力。
2,去住建部門投訴,業主認為商品房存在質量問題的,可以向當地房屋建設主管部門質量檢查站投訴,要求對房屋質量進行評估,確定建筑、設計等質量問題,并依法處理。
京云提示
對于老百姓來說,買房子的質量問題不能掉以輕心。雖然大多數開發商都很有實力,但當談判和投訴沒有效果時,他們必須及時拿起法律武器。起訴是最有效的解決辦法,在法律效力下,敦促開發商承擔應承擔的責任。維護業主的基本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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