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房產證和不動產權證不是同一個證,房產證是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權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證件,不動產權證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
房產證和不動產權證的區別有:
1、性質
房產證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權證,并不包含土地使用權證,不動產權證是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合二為一。
2、防輻射標簽
房產證沒有防輻射標簽,不動產權證在外觀上具有防輻射標簽。
3、內容
房產證外頁寫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產權證,內頁內容包括房屋產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不動產權證外頁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外,其右上角寫明不動產登記抵押權、異地登記、查封登記等登記類型,內頁內容包括權利人、證件種類、證件號、共有情況、權利人類型、登記原因、使用期限、取得價格。
4、發證機關
房產證的發證機關主要是(縣)市的房地產管理局或者市(縣)人民政府,不動產權證的發證機關通常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確定的、統一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部門。
5、費用
在辦理房產證時,需要按照土地面積、房產面積分別進行兩次測繪,交納兩次測試費用。在辦理不動產權證時,通常測繪一次即可,交納一次制證成本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三條
不動產登記費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動產的面積、體積或者價款的比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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