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發展與婚姻觀念的轉變,現在的再婚家庭越來越多,再婚后又離婚的情況也十分常見。如果繼父母與生父母離婚了,在繼父母去世后,繼子女是否享有繼父母財產的繼承權呢?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王興華律師在北京衛視《法治進行時》為您解答。
陳先生從小父母離異,陳先生跟著母親生活,后來母親再婚,并在陳先生15歲那年又再次離婚。離婚時陳先生的母親和繼父約定好,未成年的陳先生繼續跟著母親生活,繼父不再負責撫養。
前不久,繼父去世了,陳先生想了解一下,雖然和繼父沒有血緣關系,但是,對方畢竟跟母親結過婚,他是否還是繼父的繼承人?是否可以繼承繼父的遺產呢?
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主任,王興華律師表示: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如果繼父母子女之間形成事實上的扶養關系,也就是繼父母承擔了未成年繼子女全部或部分的撫養費用,而且持續時間足夠長,就會產生法律擬定的父母子女血親關系,可以相互繼承。
但是在本案中,雖然小陳與繼父之間曾經存在過撫養事實,但是因為繼父與母親離婚后不再繼續撫養小陳,小陳沒有和繼父共同生活也沒有對繼父進行贍養照顧,因此小陳和繼父之間的繼父子關系已經解除,彼此不產生父子之間的權利義務,小陳無法繼承繼父的房子。但是值得提醒的是,小陳可以繼承親生父親的遺產,不管親生父親和母親離婚之后是否再婚,有沒有和小陳共同生活,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小陳都有繼承權。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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