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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房屋拆遷糾紛是比較復雜的,這主要是因為拆遷政策具有多樣性和地域間也有著很大差別。涉案房屋年代久遠、戶籍和居住情況變動頻繁、家庭成員關系復雜等等這些因素讓這類糾紛在處理起來都顯得很困難。
案情回顧
2005年,小張的母親再婚,繼父也搬入母親的房子一同居住,但戶口并未如愿遷入。2010年,小張家所在的村子開始拆遷,按照當地的拆遷政策,以家庭為單位,每一個戶口可以獲得50平米的拆遷安置份額。這樣一來,小張繼父的戶口問題讓一家人陷入了困境。小張家?guī)状握掖謇锓从硢栴}都未能解決,拆遷就這樣被拖延下來。直到2018年,小張繼父的戶口終于遷入了小張母親所在的村子。但沒想到的是,拆遷辦卻告訴小張一家,其繼父的戶口雖然遷了進來,但已經失去了被安置人的資格。
拆遷辦表示,新的拆遷政策規(guī)定,新增安置人員,按照安置政策及本次啟動拆遷工作的時間,2016年6月30日之前戶口在冊人員給予安置。這份新的拆遷政策,將小張的繼父擋在了門外。
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小張曾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卻因為證據不足而未能立案。面對如今的局面,小張一家該怎么辦呢?
律師分析
小張的繼父和其母親實際是在拆遷前就已經結婚,從原則上來講都應該給予安置。小張的繼父不應該屬于限制人員的范疇,不適用于新拆遷政策的這條規(guī)定。
以北京為例,一直存在不成文的規(guī)定,就是村委會為了保持自己的利益穩(wěn)定,對于結婚之后的戶口遷入問題會有一定的限制,但是在遇到拆遷的時候,為了照顧這些情況,即便戶口不在也會按照被安置人的待遇給予解決安置房的問題。
那么小張家的問題具體應該如何解決呢?我們建議,小張一家應當盡量與征收部門的上級部門進行溝通,如果依舊不能解決問題,不得不采取法律措施的話,是可以立案的。
如果立案的話,小張需要收集以下相關的證據:
第一、證明自己是被拆遷人;
第二、證明拆遷項目的存在;
第三、要證明自己所在區(qū)域與拆遷的范圍一致;
第四、要有初步的證據證明自己主張進行拆遷補償,而對方沒有給予拆遷補償;
因為拆遷安置不能得到解決,所以需要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在這樣的情況下,小張家的問題法院會給予立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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