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甌江治理溫州市鹿城區戍浦江河道(藤橋至河口段)整治工程安置地塊建設需要,擬征收藤橋鎮上寺西村農民集體所有土地2.3972公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規定,現將《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補償安置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要求舉行聽證的,應當在本公告期滿前到藤橋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提出申請的成員達到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半數以上(不含半數)或者認為確有必要的,將組織召開聽證會,聽證會時間另行通知。
三、征地補償登記期限至2021年8月21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應當持相關不動產權屬證明資料,到藤橋鎮人民政府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或提出異議。在規定期限內不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以土地現狀調查和公示結果為準。
四、違法的地上附著物,土地征收啟動公告后,搶種搶栽搶建等不正當行為增加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及室內外裝潢一律不辦理補償登記。
五、本公告期限為30日。
特此公告。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在此,京云律師提醒大家土地征收一定要嚴格依據法律的規定,如果出現了可能侵犯自身利益的情況,一定要及時聯系律師。京云律師誠心希望能為您的維權之路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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