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布擬征地公告由市縣級國土部門在擬被征地村集體范圍內發布擬征地公告。
2.征詢擬被征地人意見由市縣級國土部門會同擬被征地所在的鄉鎮政府,就擬征地公告的內容征詢擬被征地村民的意見。
3.對土地及地上附著物調查登記由市縣級國土部門同擬被征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對擬被征土地的信息進行調查,并由國土部門進行調查登記。
4.擬訂“一書四方案”并上報審批由市縣級國土部門按照審批機關對報批材料的要求擬訂“一書四方案”,并將材料一并向有審批權的機關進行報批。
5.發布征地公告征用土地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省政府或國務院征地批準文書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在被征地所在的村集體范圍內對征地批文的內容進行公告。
6.發布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縣市級國土部門根據省政府或國務院所批準的征地方案,在征地公告發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7.上報審批補償安置方案縣市級國土部門應當將草擬的補償安置方案和聽證會上各方發表的意見,逐一上報給本級人民政府進行審批。
8.土地補償登記被征地人應當在征用土地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明到公告規定的地點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
9.開發商征地流程落實補償安置后交付土地政府機關按照規定落實征地補償安置后,被征收人則應當將土地按期交付。
綜上所述,就算是政府和房地產的開發商也是需要經過山東省房屋拆遷補償標準以及拆遷流程法律規定的,首先,在拆遷的時候一定要 公告征求大家意見后有關部門調查在修改方案和公告最后再辦理相關的手續,補償方面也是根據當時部門規定,但是最基本的拆遷安置費和拆遷費用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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