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拆遷中,需要農民留意的細節有哪些?除了在整個拆遷流程和拆遷方案上,農民要當心以外,忽視細節,也相當于“白扔錢”,尤其是以下這2個細節。
一、拆遷工作各階段不能重疊。宅基地拆遷必須按照上述正規拆遷流程進行,因為每個階段都有各自的作用,各階段之間不能重疊。比如,在現場情況調查及確認階段,實際上是拆遷方對于農民宅基地的實地測量和登記,它的作用就是為了確定宅基地的權屬關系、面積和界限,最終確認無誤后,需要農民簽字。
但如果在這個階段,農民發現在財產調查確認書中,存在“宅基地權屬人,同意拆遷補償方案”或者“以租代征”等相關字眼,農民千萬不要簽字。因為“宅基地的實地測量和登記”與“簽署補償安置協議”是完全兩個獨立的步驟,兩者一旦重疊,農民在后續的補償安置上,將失去與拆遷方周旋的機會。除此以外,宅基地征收和“以租代征”完全是兩個概念,后者在賠償上要少得多。
二、補償下發的方式和期限必須明確。一般情況下,宅基地拆遷時的補償方式主要分為貨幣補償、安置補償以及二者相結合。而無論是哪一種補償方式,農民都要記得“先補償,后拆遷”這個最基本原則。而且,農民一定要明確補償下發的方式和期限,眼睛不能只盯著補償金額,否則,農民很可能無法及時獲得全額補償,后期只能干著急。
比如在補償下發的方式上,是決定分期補償,還是一次性補償;在補償下發的期限上,是與農民確認拆遷安置協議同步,還是在協議簽署后的具體期限內支付。農民一定要明確這些細節,并要求這些細節內容體現在拆遷安置協議里面,如果不能,或者只是一張“空白協議”,農民就堅決不能簽字,這樣才能避開對方挖下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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