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如何怎么進行判斷土地征收程序是否合法
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征地的過程。被征用的人可以和他們自己的家庭相比。如果發現任何差異,可以及時與律師聯系,依法申請復議、起訴等法律程序。
發出土地征收通知。征用土地的范圍、面積、補償方式、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被征用土地的用途,由被征用土地所在村的縣、市國土資源局發出征用通知書,通知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用土地的村民。
征詢村民進行意見。由縣或市級國土空間資源局會同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內容可以征詢村集體主義經濟社會組織和農民的意見,有不同學生意見的應記錄在案,根據我們村委會或村民發展提出的意見分別分析處理并協調問題解決。對征收補償技術標準、安置途徑、征收補償教育方式有異議的,應告知被征地相對人有權通過提出聽證申請,并依法管理組織聽證。國土自然資源局應將村民對征收農村土地的意見和聽證的材料公司作為報批的必備材料歸檔上報。
地籍測量及土地附著物注冊。縣、市級國家國土資源局會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對被征用土地的四合一界線、土地用途、土地面積、土地上附著物的種類、數量、規格等進行實地調查,并由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和土地所有者填寫問卷一式三份,簽字后聯合確認使用權。國土資源局應當將業主和使用者簽字的材料作為必要的批準材料歸檔報告。
擬訂“一書四方案”組卷上報審批。由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根據征詢、聽證、調查、登記情況,按照審批機關對報批材料的要求擬訂“一書四方案”即:“建設用地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應土地方案。”并組卷向有批準權的機關報批。
征用土地公告。征用土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省或國務院征用土地批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被征地所在村進行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公告的內容: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征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面積;征地補償標準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征地補償安置工作方案以及公告。縣或市級國土空間資源局根據省或國務院征用農村土地可以批準通過文件批準的《征用土地管理方案》在征用土地利用公告之日起45日內以村為單位擬訂征地補償、安置設計方案并予以公告。
報批征地補償安置工作方案。縣或市級國土空間資源局將公告后的土地補償、安置方案,連同被征地農村發展集體主義經濟社會組織、農村村民或者通過其他權利人的意見及采納情況報市、縣人民對于政府部門審批。
批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市、縣人民政府征求意見后,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批準后,報省國土資源部備案,交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實施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按規定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被征地單位和個人按期交付土地。
以上是土地征收程序。被征收人可以參照有關機關的具體程序辦理,如果發現有違法行為,可以選擇提起復議、訴訟等法律程序,幫助自己在征收機關的協商中取得主動地位,獲得令人滿意的征地拆遷補償。如果你對征地和拆遷有任何疑問,可留言或打電話咨詢云合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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