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競拍成功后
買受人卻拒不支付尾款
還“碰巧”與被執行人
同姓、同戶籍
這其中有何蹊蹺?
一起來看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審理的這起案件吧。
案情簡介
因證券投資理財糾紛,南山法院判決王某向曹某返還300萬元及利息。本案經一審、二審后,判決生效,但王某拒不履行付款義務,曹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23年1月10日,南山法院依法裁定拍賣被執行人王某名下位于上海市松江區的一套房產,并在司法拍賣網站發布了拍賣公告。最終,買受人王某某以1363萬余元的最高出價競得涉案房產。
但截至拍賣公告要求的尾款支付期限,法院都沒有收到該房產的拍賣尾款。后執行法官依法向買受人王某某發出《限期繳款通知書》,再次告知其悔拍的法律責任,并要求其三日內完成尾款支付,但王某某依然未予支付。
法院執行
經南山法院查明,被執行人王某與買受人王某某系父女關系,假意參與司法競拍,成功競得拍品卻超期拒不支付尾款,故意拖延強制執行進程,阻礙申請執行人勝訴權益的實現,嚴重擾亂司法秩序,構成惡意競拍。法院依法作出罰款決定,對買受人王某某罰款人民幣3萬元。買受人王某某服從決定,當場繳納了罰款。競買時買受人繳納的保證金,則按照拍賣公告公示的規則不予退還,依法用于清償該執行案件的債務。
經執行法官訓誡,被執行人王某認識到自身的錯誤,不久后即足額履行還款義務。因申請執行人的勝訴權益得以實現,涉案房產不再繼續處置,案件順利執結。
法官說法
司法拍賣是及時保障當事人勝訴權益、維護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執行措施,網絡司法拍賣則為擴大公眾參與、實現公平競爭、加速財產變現提供更多便利。法律鼓勵社會大眾參與司法拍賣,拍賣過程參與范圍越廣泛,競價越充分,越能保護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但網絡司法拍賣不同于一般的商業拍賣,更不是一般的網上購物。意向競買人在參與司法拍賣前,應詳細了解相關競拍規則和法律后果,依法依規誠信參與競拍。對于沒有購買意愿或明知資金不足,無力支付拍賣款,仍與他人激烈競爭、哄抬拍品價格,惡意競拍、悔拍的,均屬于妨礙司法秩序的行為。法院可以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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