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京云律師王國龍代理的《何某訴盧某婚姻家庭糾紛一案》,被評為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2022年度“十佳優秀勝訴案例”。
本案立案難、被告玩失蹤,兒子兒媳合起伙來騙老母,法院判決后,北京市昌平區法院和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互相扯皮,執行難,委托人投訴法官,王國龍律師致信最高院,最終幫助委托人執行立案。
一、案情簡介
何老太與張先生系母子關系,原共同居住于北京某小區公租房內,2001年該房拆遷,拆遷協議約定拆遷人拆除被拆遷人居住的兩間住房,實際居住人為何老太與張先生,拆遷人給付被拆遷人補償款和補助費 323052 元。
2004 年2月19 日,何老太拿出一部分拆遷補償款,另購買了一套房屋,與張先生共同居住。2008年,何老太又將該房屋出售,張先生用所得的購房款的一部分,以自己的名義購買了一套房子,與妻子、兒子、及何老太一直居住在此。
2014年,何老太被女兒接走,2016年,張先生將名下的房屋出售,張先生的妻子盧女士又用所得購房款,在河北某縣買了兩套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何老太得知后,要求兒子張先生返回賣房子的購房款。
她將一怒之下,將兒子張先生告上了法庭。在法院的調解下,張先生需要支付何女士70萬元賣房款。
調解書下來后,張先生與妻子盧女士辦理的假離婚,將名下的財產全部轉移到盧女士名下,以自己名下無房、無車、無股票、無存款等逃避債務執行。
這可氣壞了何老太,她決定委托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討回公道。
二、律師介入
京云律所指派王國龍律師接手該案。王國龍律師通過與何老太溝通,發現這不是一起簡單的婚姻家庭糾紛案,這里面牽扯到房屋買賣的房款分割、分家析產、假離婚等因素。不過案子再難辦,也怕有心人。王國龍律師通過查閱卷宗、案例找出對方的違法點,通過追加盧女士為連帶承擔債務,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沒想到立案的時候,王國龍在北京查不到盧女士的信息。為了順利立案,王國龍律師來回奔波于河北、北京兩地,與人事局、公安局的工作人員多次溝通,終于在河北找到了盧女士的個人信息。
一切證據在手后,王國龍律師協助何老太將盧女士告上法庭。
法庭上,被告盧女士辯稱:
70 萬元的房產款是張先生的個人債務,不應因與自己結婚這一事實而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調解書中被告并非當事人,之前與本案有關聯的幾個訴訟過程中,自己均不是當事人,調解書和判決書均認定 70 萬元系張先生的個人債務,且事后也沒有追認自己。
本案原告要求自己連帶承擔債務無事實和法律依據。原告訴狀中稱的自己名下的兩套房屋屬于張先生和自己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有財產,系兩人多年的積蓄并借了親戚的款項而購得,并未使用張先生的房產分割款,自己與張先生協議離婚對夫妻共同財產作出處置并到民政部門辦理了手續,是合法的,受法律保護。綜上應駁回原告對自己的訴訟請求。
針對盧女士的辯稱,王國龍律師指出:
雖然該70 萬元債務的由來為原告和張先生因家庭共有財產糾紛所致與盧女士無關,但張先生處分該財產的時間卻是在盧女士與張先生婚姻存續期間,且處分所得未與原告分割,全部由張先生控制掌握。盧女士購買了兩處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用于與張先生的家庭生活,因此,該 70 萬元債務應為夫妻共同債務,請求法院不予支持盧女士及張先生主張的抗辯。
經過一番辯護后,法院采納了王國龍的建議,判決:
依據民事調解書確認的張先生支付何老太房分割款 70 萬元為被告盧女士與張先生的夫妻共同債務,被告盧女士對該 70 萬元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判決書下來后,本以為該案告一段落,不料盧女士不服,繼續上訴。二審駁回盧女士的訴訟請求,維持原判。到這里,事情還沒完,執行法院判決時,作出民事調解書的法院和作出一審、二審判決的法院互相扯皮,盧女士和張先生一直拖欠著何老太的購房款,王國龍律師通過致信最高院,督促法院執行,最終幫助何老太執行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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