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云拆遷律師】房屋未獲補償被強拆,法院判決違法,律師代理維權勝訴!
2022-06-06 閱讀:9643 京云律師
張先生的房屋位于張家口市萬全區。2016年8月1日,區政府發布了《張家口市萬全區人民政府關于民主西街棚戶區改造工程房屋征收決定的公告》,張先生的房屋位于該征收范圍內。張先生與區政府并未達成房屋征收補償協議書。張先生的房屋于2017年7月19日凌晨2時被河北鴻翔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強拆,給張先生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于是張先生起訴至萬全區人民法院要求河北鴻翔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原區住建局賠償損失、恢復原狀。

張先生找到了京云律師劉建華代理自己的案件,代理起訴為自己維權。請求確認區政府和區住建局強制拆除房屋的行為違法。
區政府辯稱:區政府沒有對原告坐落于張家口市萬全區孔家莊鎮工業東街1巷16號的房屋進行拆除,對其房屋被拆除一事被告也不知情。
區住建局辯稱,原告將區住建局作為被告,訴訟主體錯誤。
一是區住建局不是棚戶區改造工程房屋征收項目的主體單位,原告訴訟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
二是區住建局未組織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原告所有的房屋進行過拆除,沒有對原告實施過具體行政行為。
在法庭上劉建華律師據理力爭:認為張先生房屋被拆除前,區政府對涉案房屋所在土地范圍作出了《張家口市萬全區人民政府關于民主西街棚戶區改造工程房屋征收決定的公告》等文件,即已就相關房屋征收項目的啟動和實施做了前期工作,區政府作為涉案房屋的征收主體,其作出被訴強拆行為的可能性較大。區政府主張沒有實施強拆行為,但其提供的證據并不能證明其主張成立,推定被告區政府為本案的強拆主體,被告區政府未能提供其行為符合法律規定程序的證據材料,故被告區政府組織人員所實施的強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政行為違法。
最終法院支持了劉建華律師要求確認被告區政府于2017年7月19日強制拆除行為違法的訴訟請求,最終原告獲得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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