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煙臺市人民政府決定,為保障辛安河污水處理廠三期建設用地的需要,擬征收馬山街道西譚家泊村集體土地。按照《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我部會同煙臺高新區財政金融部、煙臺高新區黨群工作部擬訂了《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已報請煙臺高新區管委會研究同意,現公示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征收西譚家泊村土地總面積4.4136公頃,其中:農用地4.2840公頃(其中旱地3.7720公頃、其他農用地0.5120公頃);建設用地0.1296公頃;未利用地0.0000公頃。
二、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一)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標準: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0〕74號)文件公布的征地綜合區片地價標準執行,征地綜合區片地價標準為10.8萬元/畝。
按照上述標準,依據《土地征收勘測調查清單》確定的現狀地類,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總額為¥715.0032萬元。
(二)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標準: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種類和數量,詳見《土地征收勘測調查清單》,補償標準按照按照《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于煙臺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函〔2021〕1881號)公布的標準執行。
本次報批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0.0000萬元。
(三)本次征地如涉及居民住宅、工礦企業及其他建筑設施成片拆遷的,由煙臺高新區管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制定拆遷補償方案。
三、安置意見
按照《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的規定,經與村(居)委會協商,對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總計¥715.0032萬元,由煙臺高新區財政金融部撥付到馬山街道西譚家泊村村民委員會,由村民代表大會研究分配方案。
(二)煙臺高新區管委對本次征收土地按照2萬元/畝標準,一次性支付社會保障補貼¥132.4080萬元,由煙臺高新區財政金融部將上述補貼資金于征收土地報批前一次性劃入當地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土地征收經批準后,由煙臺高新區黨群工作部會同村委會制定村民入保方案,辦理入保事宜。
(三)本次征地如涉及居民住宅、工礦企業及其他建筑設施成片拆遷的,由煙臺高新區管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制定拆遷補償方案。
四、其他事項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為30日,自2022年5月25日起,至2022年6月23日止。本方案同時在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示。
對本方案有異議的,可在公示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高新區規劃國土建設部提出書面聽證申請,由高新區規劃國土建設部按規定組織聽證;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內,向煙臺市人民政府提出書面協調申請;協調不成的,可自收到協調告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省政府申請裁決;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內向煙臺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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