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希望自己的老舊房屋進行拆遷,因為一旦拆遷,就能夠獲得一套新房子或是大量的補償,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拆遷都是有補償?shù)模绻?jīng)過正當?shù)某绦虿鸪`章建筑,就不會給予補償。那么,問題來了,政府對所有違章建筑的強拆行為都是合法的嗎?強拆之后什么情況有補償呢?下面我們通過一個真實的案例來看看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律師是怎么說的。
勝訴詳情

庭 審
法庭上,京云律師稱:原告與村委會簽訂租賃土地合同,合法取得涉案土地的使用權,2019年8月7日,被告向原告作出《限期拆除違法建筑物通知書》,稱原告擅自在涉案土地上興建房屋,屬于違章建筑,在未通知原告的情況下,將涉案房屋強制拆除,其行為明顯違法,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
被告辯稱:原告建造涉案房屋時未取得政府職能部門的批準,涉案房屋系違章建筑,被告多次催告原告自行拆除,但原告對此一直沒有進行整改,被告已經(jīng)盡到了告知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第六十五條的規(guī)定,被告有權對該處房屋進行強拆,其行為完全符合規(guī)定,不存在行政違法行為。
針對被告的辯詞,京云律師再稱:被告作出的《限期拆除違法建筑物通知書》認定原告未經(jīng)批準非法擅自在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造違法建筑物,對原告的權利義務產(chǎn)生實際影響,該通知書雖名為通知書實質上是違法建筑的認定決定,該認定并不能視為對房屋強拆事件的通知。本案中,被告在對涉案房屋進行強拆之前,沒有告知原告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聽取原告的陳述申辯意見,充分保障原告的合法權利,剝奪了原告的救濟權利,故被告實行的強拆行為在程序上存在瑕疵,屬于違法行為。
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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