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國的城市化發展越來越快,因此會涉及到一些改革,需要一些拆遷,這就需要相應的拆遷補償。企業拆遷補償的稅收規定,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企業拆遷補償稅款有哪些規定?以下將由云合專業律師網小編為您帶來詳細介紹。
企業拆遷補償納稅規定
企業如何繳納企業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118號)第二條規定,企業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以四種不同方式進行企業所得稅處理:
(一)企業按照搬遷計劃搬遷后恢復原生產經營業務,利用搬遷或者處置所得購買或者建造與搬遷前性質、用途相同或者近似的固定資產和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固定資產置換),或者改造其他固定資產,或者進行技術改造,或者安置職工的,允許從其搬遷或處置收入中扣除固定資產置換或改良支出、技術改造支出和職工安置支出的余額,計入企業
(二)企業無固定資產更新改造、技術改造或購置其他固定資產的計劃或項目報告的,其搬遷收入加各類拆除固定資產的銷售收入,以及扣除各類拆除固定資產折余價值和處置費用后的余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企業使用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購買或改良的固定資產,可按現行稅收規定計提折舊或攤銷,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四)從計劃搬遷的下一年度起五年內,企業取得的搬遷收入或處置收入暫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五年內完成搬遷的,企業的搬遷收入按上述規定辦理。根據上述規定,只要企業符合以下兩個條件,搬遷補償收入可以不在當年確認,但可以視搬遷進度在計劃搬遷次年起五年內確認:
1。因政府城市規劃、基礎設施建設等政策原因搬遷。
2、有新的投資計劃或項目報告。在這種情況下,由于企業提供了政府搬遷文件、搬遷協議、搬遷計劃和更換固定資產的項目報告,根據上述文件,該收入不得計入當年應納稅所得額。顯然,企業當年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更多。企業取得的“拆遷補償收入”不僅涉及企業所得稅,還涉及營業稅及附加、土地增值稅和印花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有者返還土地使用權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277號),納稅人在向土地所有者返還土地使用權時,只需出具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正式文件,無論支付征地補償的資金來源是否為政府財政性資金,這是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和納稅人拆遷補償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520號)補充規定,上述文件中涉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公文,包括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文件,以及土地管理部門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后出具的文件。本案中,企業財務人員向稅務管理員出具了廣州市人民政府的土地收回文件等相關材料,因此企業的6000萬元搬遷補償費無需繳納營業稅。
《土地增值稅條例》第八條規定,因國家建設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免征土地增值稅。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條例》第八條第二項所稱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是指政府因城市規劃和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收回的房地產。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在確定搬遷收入免征土地增值稅時,需要確定兩個條件。
一、是否因城市實施規劃和國家建設需要,經政府批準征用;
二、因“城市實施規劃”而搬遷的,還需確定是否因舊城改造或企業污染擾動(指廢氣、廢水、廢渣、噪聲超標,對城市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危害)而進行搬遷,由政府或政府相關部門根據批準的城市規劃確定搬遷。本案中,企業財務人員向稅務管理員提供了“舊城改造”的政府批準文件、具體規劃等相關文件。企業本次搬遷的補償收入可確認為土地增值稅免稅收入,并到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減免稅手續。
由于印花稅是枚舉征收,但拆遷補償協議沒有列出,拆遷補償收入可以暫不繳納印花稅。
如何處理拆遷補償糾紛:
1.行政裁決。
因補償安置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當事人可以依照《拆遷條例》申請有關部門裁決。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房屋承租人不能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 實施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被拆遷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獎勵的內容包括補償方式和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裁決應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0天內作出。
2.行政或司法強制。
(1)行政強制:被拆遷人或者承租人未在行政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搬遷的,由拆遷管理部門提請公安部門強制拆遷。
(2)司法強制:被拆遷人或者承租人未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搬遷的,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強制拆遷實施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遷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處辦理證據保全。只能選擇行政強制或者司法強制。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請或申請強制拆遷時,必須十分慎重。
3.民事仲裁或民事訴訟。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被拆遷人或者承租人在協議約定的搬遷期限內拒不搬遷的,被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行執行。
拆遷補償形式。
城市重建房屋被拆除,給所有被拆除的房屋造成了一定的財產損失。為保障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所有權人(包括國家授權的托管人、國有房屋及其附屬物管理人)進行補償。賠償的對象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根據《城市房地產拆遷管理條例》,房屋拆遷補償有產權調換、定價補償、產權調換與定價補償相結合三種形式。
(1)產權交易。
拆遷人以易地或就地建造的房屋補償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使原所有權人保留對房屋的所有權。這是一種實物補償的形式。
(2)定價補償。
拆遷人將按照被拆遷房屋的價值以貨幣結算方式對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進行補償。這是一種貨幣補償形式。
(3)產權交易與定價補償相結合。
按照需要拆遷的建筑數量,居民以一定的房屋面積補償所有被拆遷房屋,剩余部分按照定價補償以貨幣形式支付給所有被拆遷房屋。這樣更適合拆遷房屋面積大,補償房屋和被拆遷房屋的差價難以支付的人群。
相信大家對上面介紹的企業拆遷補償稅的規定有一定的了解。提醒大家,企業擴張占用土地資源是必然的,但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合理合法地進行,這樣才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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