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春季都是房屋交易量的高峰期,有些朋友為了圖便宜,購買一些不能及時過戶的房子,這里面有哪些風險呢?我們來聽一下王興華律師的解答。
根據我國《物權法》明確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由于房屋屬于不動產,因此,在房屋買賣中,即使買受人按照合同約定交納了購房款,并已住進購買房屋,如果沒有及時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仍然會承擔一定的法律風險。
王興華律師表示,如果買了房子,沒有及時進行過戶,有可能會遇到以下風險:
第一,有可能遇到賣家一房二賣;
第二,有可能遇到賣家因為欠債而房屋被銀行查封的情況,如果賣家欠債的情況屬實,就有可能面臨房、款兩空的情況;
第三,有可能遇到因為房屋漲價,賣家違約反悔的,賣家可能會通過承擔違約金去解除合同,這樣你買了房子漲價了反而拿不到了,所以我們提醒大家盡量避免購買不能及時過戶的房子。
春節前后是房產交易的旺季,許多人可能是第一次購買房屋,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購房時需要咨詢專業有資質的房產工作人員,買房前了解清楚房屋是否存在風險,查看房屋周邊環境,盡量實地檢查所購房屋的質量,避免交完房款后出現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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