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中遇到房屋動遷,如何分割動遷利益?
在實踐中,房屋動遷所涉及到的不僅僅是被拆遷人和政府拆遷辦之間的利益沖突,還有大量的矛盾糾紛存在于被拆遷人內(nèi)部之間,這就是所謂的分家析產(chǎn)、共有物分割等問題,那么,當(dāng)拆遷利益的分割和離婚中財產(chǎn)分割問題碰撞一起的時候,又有什么解決方法呢?
張某某在30年前用自己的積蓄在上海老閘北買了單位的房改房,準備自己結(jié)婚用,結(jié)婚后,產(chǎn)證上也沒有加上妻子李某的名字。后來有小孩后,房子太小了,一家三口就搬出去住了,將這個10平左右的房子租給張某居住用。16年的時候,李某和張某因為感情不合,經(jīng)常吵架,而在這期間,老閘北的房子開始動遷了,同時張某主動提出了離婚,兩人簽訂了離婚協(xié)議,辦理離婚手續(xù),但是雙方對房屋動遷補償款的分割問題發(fā)生了爭議。張某認為這個房子是在結(jié)婚之前用自己的積蓄購買的,屬于婚前的個人財產(chǎn),房屋動遷的補償利益按理說也是自己的個人財產(chǎn),征收利益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而李某認為房子買來就是為了結(jié)婚用的,而且婚后房子裝修的也是他們共同出錢買的,后來將房屋出租出去,租金的收取也是用于共同生活用了,這些都理應(yīng)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要進行分割。兩個人爭議不休,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李某無奈之下,找到京云律師團隊,希望通過法律途徑拿到屬于自己的份額,維護自己的合法財產(chǎn)。
李律師團隊在接受李某的委托后,召集團隊律師人員針對案件的情況開會研討,整理證據(jù)材料,去相關(guān)部門調(diào)取證據(jù),制作訴訟方案,加班加點的起草起訴狀,計算份額。緊接著,進入法律程序,通過律師的努力和當(dāng)事人的配合,案件進展很順利,最后法院判決將動遷利益進行了合理的分割,李某也得到了應(yīng)有的合理補償。
特別提示:
征收補償利益分為:
1,房屋價值補償款,是婚前房產(chǎn)替代物,歸個人所有。
2,簽約搬遷補貼等其他補償款,包括過渡費,速遷費,簽約獎勵金等,不是對房產(chǎn)本身的補償,屬于共同財產(chǎn)。
3,因配偶因素而增加的面積或利益,屬于共同財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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