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已經成為社會生活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其中多數案件都是因為買賣雙方不及時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等想過戶時,不是聯系不到出賣人,就是出賣人出于種種原因無法配合過戶。近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這樣一起棚改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順利幫助雙方當事人打開了心結、化解了矛盾。
基本案情
2022年10月,雒某某通過房屋中介公司與張某某簽訂了一份《房屋買賣居間合同》,合同簽訂后,雒某某向張某某交付1萬元定金,向房屋中介公司交付1550元中介費。房屋購買后,雒某某始終無法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房屋買賣合同無法實際履行。雒某某無奈訴至法院,要求解除雙方《房屋買賣居間合同》,并要求張某某雙倍返還定金,房屋中介公司返還中介費。
原來,張某某出售的房屋系其母親張某于2014年從拱某處購買的棚改房,張某與拱某所簽房屋買賣合同中的拱某簽名由案外人劉某代簽。本案中,劉某的代簽行為,張某某的買房行為均無授權。雒某某與張某某簽訂合同后,張某某聯系到拱某協商辦理房屋過戶事宜,因拱某人在國外,一直未能回國配合辦理過戶事宜。
法官調解
承辦法官在理清基本案情后,逐一從法律角度對當事人釋法明理,經過法官的耐心勸解,各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解除雒某某與張某某之間的《房屋買賣居間合同》,張某某退還雒某某房屋買賣定金1萬元,房屋中介公司返還雒某某中介費550元。
法官提醒:
買賣房屋是幾乎每個人都會遇到的事,且房屋買賣一般涉及金額較大,一旦發生糾紛就會帶來很大困擾。因此,在房屋買賣過程中,特別是購買棚改房時,一定要詳細考察房屋取得相關手續,盡可能避免房屋無法過戶情況。同時,中介公司承擔起責任,嚴格審查房屋的權屬情況,核實合同簽訂者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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