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
女子張某向法院起訴離婚
庭審時丈夫王某
無正當理由未出庭
法院依法缺席審理
由于缺少能證明夫妻雙方
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
法院依法駁回了張某的訴訟請求
2
時隔一年
張某再次起訴
為能快速順利離婚
她想到丈夫王某
第一次起訴離婚時未出庭
且一年來一直“下落不明”
竟“自導自演”找
替身“丈夫”參加庭審
開庭前
河南省溫縣人民法院法官陸小娟
核實原、被告身份信息
發現照片上的被告和
面前的“被告”判若兩人
“被告”身份蹊蹺
法官遂對雙方進行詳細詢問
張某當庭承認了
請人冒名頂替的事實
3
人民法院依法保障
訴訟參與人訴訟權利
但決不允許采取非法手段
妨礙訴訟正常進行
挑戰司法權威
在本案審理中
張某為達到快速離婚的目的
與李某串通
請李某頂替“丈夫”出庭
屬于惡意訴訟
嚴重妨害了
案件審理和司法秩序
嚴重侵犯了被告的合法權益
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惡意串通
企圖通過訴訟、調解等方式
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請求
并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
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規定
法院對張某拘留十日
并對其罰款兩萬元
對“冒名丈夫”李某
罰款一萬元
4
本案中
張某和李某“自作聰明”
藐視法律雙雙被罰
法律嚴肅不容兒戲
希望大家都能遵紀守法
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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