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的父母有四處平房,據李女士說在她的父母都在世的時候,對這四套房子進行了分割。李女士的三兄弟每人一套,而李女士和孩子和父母同住一套。為此,大家還簽過一份家庭房產分配協議,詳細說明了在老人去世后,四位子女要如何處理這幾套房子。
李女士的父母想把每個孩子各自住的房子分給孩子本人,于是寫了一份協議。但是李女士的母親去世后,她的哥哥對房屋的分配協議不太滿意。李女士和孩子跟父母一起住,她的哥哥覺得父母百年后將他們居住的房子分給李女士不公平。
老人們常說,女兒出嫁后,就應該住到婆家,如今面對哥哥的喋喋不休,李女士擔心父親會改變最初的想法。李女士的父親快90歲了,李女士的哥哥經常找她的父親訴說此事。出于對這件事的擔心,李女士不知道之前簽訂的家庭協議是否還有效?
帶著這個疑問,李女士來到北京衛視《律師幫幫忙》欄目,欄目組邀請到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主任王興華律師,現場解答李女士的問題。
李女士帶來的這份協議,雖然只有幾頁紙,但卻分別對父母去世前后,房屋拆遷前后,各種發生的情況都做出了預判,李女士的顧慮之一就是她家的房子沒有房產證,這份房產分配協議有沒有法律效力呢?
王興華律師通過與李女士溝通認為這份協議有效,原因是:
一、雖然李女士家的房子沒有房產證,但是李女士家房子的建設是依據村委會和村民組的同意進行建房,屬于村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有些村管理不是特別規范,給村民分配土地進行建房是一個歷史遺留問題,不管李女士遇到拆遷或沒有遇到拆遷,但是且實際使用,法院還是能予以處理的。
二、遇到拆遷后有一個村民審議機構,會確定院子的歸屬人,依據這個歸屬進行一系列的拆遷,財產的所有權益是沒有問題的,這些房屋都是李女士父母所建,她父母在房屋上面有處分權利。
三、李女士一家既然原來是農村的,給村民的整體的房屋跟家庭是有關系的,宅基地是給家庭的,不是只給父母,所以所有家庭成員都有一定的權利和利益在里面。
這種情況下,李女士的家庭就出現一個家庭房產分配協議書,這份分配協議包括父母、子女全部都進行了簽字,它就是一個分家析產協議。這份協議只要所有人都簽字了,就是合法有效的。
王興華律師多子女家庭一旦遇到房屋征拆或繼承,往往會因為沒有事先約定而產生矛盾和爭議。
李女士的父母能夠提前擬定這樣的家庭房產分配協議,是非常智慧和開明的決定。但現在李女士還存在第二個顧慮,她擔心母親去世后,父親會不會自作主張,更改協議約定,重新分配房產?
王興華律師分析,李女士的母親在世的時候,房產總體是登記在父母名下的,他們在拆遷的時候實際上是被拆遷人,其他都是附屬的或者是被安置的人。這樣的話,李女士的父母有一定的主導權,所以主導起草了這份協議。這份協議主要有兩個目標,一是明確三兄弟既然占有了各自的院子,將來拆遷權益就歸三兄弟,二是明確父母暫時居住的房屋一部分權益給女兒,剩下的權益給三個兒子,但是最核心的部分就是保障女兒將來有一套兩居室。所以父母和整個家庭其實大部分都考慮到應該給女兒留有一些房產,并且女兒的戶口就在這個村,她的實際權益是存在的。
李女士擔心父親在哥哥的慫恿下,改變房產分配協議,不再給她房子,對此王興華律師給她吃了一個定心丸,全家人共同簽字的這份房產分配協議是很難更改的。一、李女士的戶口還在這個院子里,涉案房屋是父母的綜合財產,包括李女士的三個兄弟的房屋也是父母的,他們三個也只是一部分權益,而他們的權益跟李女士沒有區別。
如果不存在脅迫、欺詐等因素,李女士家的這份房屋分配協議是完全有效的,是不可能推翻的。即便李女士的哥哥弟弟和父親都想推翻也很難,因為這份協議是大家一塊簽的。
通過這份協議,我們能夠感受到老人對兒子女兒這種平等的愛,我們也希望在后面的這些拆遷工作中,李女士有這份分配協議,能夠很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網站管理員,我們會給與以更改或者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