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賠償金標準是怎樣的?
1、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過錯致使婚姻關系破裂,并對無過錯方的財產或精神造成損失,過錯方對此應予以賠償的法律制度,包括物質賠償和精神賠償。
2、由于我國對精神損害賠償沒有明確的標準,因此離婚過錯損害賠償的金額目前司法界尚無定論,但可以參考以下以下幾個方面因素:
(1)過錯方的過錯程度;
(2)無過錯方所受到的現實損害;
(3)過錯方與無過錯方的財力與未來的生活需要;
(4)夫妻雙方年齡及安康狀況;
(5)夫妻雙方適用于后代受教育或須用于子女教育的時間和費用;
(6)夫妻雙方的謀生能力等
精神賠償的計準,主要涉及到了過錯程度、無過錯方受到的現實損害、謀生能力、雙方的年齡及健康情況等六種因素。但在這方面并沒有統一的標準規定。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有關方面的問題或是尋求專業的律師幫助,歡迎您咨詢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法律咨詢熱線1381121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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