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必須有拆遷當事人的單位、姓名、經辦人姓名,協議必須經雙方當事人簽名蓋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相當于購房合同嗎
實際中,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為明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中的權利義務關系而訂立的協議,會約定拆遷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義務的合同。
而且,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必須有拆遷當事人的單位、姓名、經辦人姓名,協議必須經雙方當事人簽名蓋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遷非出租房屋,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協議;拆遷出租房屋,拆遷人應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簽訂協議。
在拆遷安置補償協議中,一般包括下面的主要內容:
1、拆遷補償方式,貨幣補償金額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積、標準和地點;
3、產權調換房屋的差價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
5、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或停產停業損失費發放標準和支付方式;
6、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的方式;
7、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但是,作為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一般不能當作購房合同,具體按照如下規定:
1、如果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所安置的房屋是現房,那么協議書可以當作現房購房合同,因為協議書已經對相關房屋的事宜進行了非常詳細的規定和說明。
2、如果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所安置的房屋是期房,那么協議書不可以當作購房合同,被安置方還需要另行和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以對相關房屋事宜進行更為詳細的規定。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所以征收人不執行協議時,被征收人可以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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