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2008年燕某與愛情長跑了八年的男友邢某步入了婚姻殿堂,原以為幸福美滿的婚姻生活就此開始,但好景不長。結婚幾年后,燕某突然入獄,并因罪服刑。
入獄之后,一切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丈夫邢某趁機向獄中的燕某提出了離婚,因燕某入獄,屬于過錯方,因此法院支持了邢某提出的離婚訴訟請求,但對于夫妻共同財產,邢某同意待女方出獄后另行協商解決。
2016年,燕某提前出獄,但出獄后發現,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婚房卻早在2013年就被邢某擅自出售。燕某與邢某多次溝通,但邢某卻以房屋是登記在自己一人名下,房屋首付是由自己婚前財產支付,后期貸款大部分為自己工資收入支付,并且燕某過錯在先,自己屬于婚姻中的無辜者為由,只愿意補償燕某50萬元。
燕某認為1803號房屋是2009年在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兩人花費105萬購買的,2013年邢某擅自出售獲得房款287萬,自2013以來,北京房屋市場價值發生了極大地增值。
經評估,截止2017年,1803號房屋市場價格已高達602萬。邢某未經允許出售夫妻共同財產,給燕某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后經多次溝通無果后,為挽回自己的經濟損失,燕某準備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勝訴過程
經朋友介紹,燕某找到了專門處理房產糾紛的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
在與燕某簡單溝通后,王國龍律師告訴燕某,該套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邢某未經允許擅自出售嚴重侵犯了燕某的合法權益,只補償燕某50萬,顯然是不合理的,應當按照市場價格支付燕某50%的房屋份額價格,還應當賠償損失和支付利息。委托律師處理后,燕某可以依照法律規定,拿到屬于自己的合理份額。
燕某在聽取了王律師的一番分析后,決定將案件委托給了京云律師處理。接案之后,王國龍律師立即組成專門的辦案團隊研討案件,明確訴訟策略、訴訟方案。并根據案件情況進行了詳細的案件分工。
法院判決
為了給當事人爭取最大的經濟利益,王律師申請對1803號房屋市場價格進行了評估,經過專業的房地產評估公司評估,最終確定1803號房屋在價值時點2017年估價結果房地產市場價值為602萬元。于是要求被告邢某按照評估報告市場價格602萬賠償損失。
專業評估報告一出,被告邢某瞬間感覺情形對自己不利,當庭表示同意按照287萬元余款及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分割。在一審中,由于京云律師申請房屋評估,在一審訴訟中先發制人掌握了案件的主動權。
一審法院認為邢某在離婚后不久即違反承諾擅自處分財產且其后來未及時將財產分配給燕某存在主觀過錯,另考慮燕某入獄且邢某對1803號房屋盡到更多的還貸管理職責,故對燕某主張的損失,法院支持燕某在所售房屋的基礎上多分,判決被告邢某賠償原告燕某經濟損失一百四十萬元。
一審法院判決后,邢某不服提起了上訴。但二審被告一旦上訴,面臨的不確定性因素就變多。為使燕某順利按期拿到賠償款,王國龍律師積極介入調解,最終,雙方通過調解達成一致協議,燕某也順利按期拿到了賠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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