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痛訴政府不作為,京云拆遷律師代理勝訴
黑龍江的裴先生最近遇到了一起發房屋拆遷糾紛,他說當地政府不作為,嚴重損害到了自己的利益。這是怎么回事呢。
原來,當地政府在實施新農村建設,裴先生的房屋和承包的土地被政府列入房屋拆遷范圍。但是,裴先生并沒有見到相關的房屋拆遷材料,因此他懷疑政府的行為是不合法的。裴先生向該縣政府發出了查處申請,但是政府收到查處申請后并沒有答復。裴先生焦灼萬分,來到京云律師事務所尋求專業的拆遷律師的幫助。
京云拆遷律師認為,被告收到申請后至今未給予原告任何答復,已經超出了60日的履行職責期限,明顯構成了不作為,請求:1.判令被告在房屋拆遷過程中存在的違法行為的職責,并將查處結果書面告知原告;2.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被告辯稱:1.被告接到原告反映問題的材料后,依據相關規已經告知原告處理結果。被告已按照相關規定履行了法定職責,原告訴訟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求人民法院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京云拆遷律師對此答辯道,依據國土資源部《土地違法案件查處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土地管理部門受理土地違法案件后,應當進行審查,凡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及時立案查處;不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告知交辦、移送案件的單位或舉報人”,根據這一規定,被告在作出處理決定后,應當將調查結果告知原告。因原告預留電話未明確標明系外地手機號碼及聯系人姓名,被告以此理由說明無法將調查結果向原告反饋。
此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當事人送達的方式有多種,被告在未窮盡送達的方式后,僅以撥打手機未能與其取得聯系,調查結果無法向原告告知的理由不能成立,應屬于被告未將調查結果告知原告。
最終,法院認可了京云拆遷律師的部分觀點,判決駁回原告關于請求被告征地拆遷過程中存在的違法行為的法定職責的訴訟請求,并確認被告不履行將調查結果告知原告的法定職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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