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海洋又上熱搜了,這次不是尋子,而是將兌現20萬懸賞承諾。
事情還要從孫卓走丟說起。當初,孫海洋尋子心切,發布懸賞通告,凡是提供線索幫忙尋子者,愿拿出20萬元作為獎勵。同樣尋子的人還有彭冬英女士,她在2021年9月找回了兒子符建濤。
因符建濤提供線索幫助,孫海洋于2021年12月6日找到了失散的兒子孫卓。
從此,網絡上多了一段對白:“符媽:我兒子幫忙提供線索,你應該給錢。孫爸:濤濤確實提供幫助,我應該給錢。網友:我不同意!”
從孫海洋找回孫卓那天開始,網絡上關于符建濤父母跟孫海洋討要懸賞賞金的閑言碎語就不曾消停,由此還衍生出“孫卓是警方找到的,與符建濤無關,符家是蹭熱度”等惡意滿滿,蓄意挑撥的說法。彭冬英對此一直氣憤不已,多次直接在社交平臺上跟網友互懟,此次公開與孫海洋“兌現”,可能也是難堪網絡暴力,導致情緒崩潰所致。
孫海洋愿意支付20萬元懸賞金的承諾該不該兌現?
目前網絡上有兩種聲音,一種是支持兌現,理由是既然當初孫海洋已經做出懸賞通告,符建濤與母親團聚后,憑借著超強的記憶力和果敢的智慧,為警方提供線索,在破案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另一種聲音認為彭冬英在網絡上炒作這個話題,“純屬搶功勞,碰瓷”。孫海洋與孫卓一家團聚后,符建濤母子沒有得到獎賞,反倒是因為“符建濤提供線索幫助找到孫卓”的話題,讓符建濤的媽媽彭冬英在網絡上多次受到攻擊,對于符建濤在找到孫卓的過程中,到底貢獻了多大力量,或者提供的線索到底有什么實質性價值,網友們爭論不休,符建濤母子已不堪其擾,甚至遭到網曝。
近幾年,網絡暴力事件層出不窮,比如劉學州事件,網暴是當今時代造就的一種“酷刑”,也一種“私刑”,只要鍵盤足夠多就可以形成致命的傷害,輕者讓人身心受到攻擊,重者讓人社死,抑郁,甚至失去生命。
遭遇網曝該怎么辦?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對此進行了解讀和分析。
一、常見的網絡暴力有哪些?
京云律師表示,網絡暴力是一種暴力形式,它是一類在網上發表具有傷害性、侮辱性和煽動性的言論、圖片、視頻的行為現象。“以侵害的具體人格權作為劃分標準,網絡暴力可以分為4類。”
1、侵犯名譽權、榮譽權的網絡暴力,指利用網絡發布具有傷害性、侮辱性和煽動性的虛假信息,侵害他人名譽權、榮譽權,造成他人社會評價降低。如在微博、朋友圈中發帖辱罵誹謗明星;在網絡上公開質疑革命英雄邱少云、黃繼光、董存瑞的真實事例,惡意詆毀英雄的名譽等。
2、侵犯肖像權的網絡暴力,包括丑化、污損、偽造他人的肖像,未經同意制作、使用、公開他人的肖像。比較常見的有,將熱點事件當事人或者名人的照片、明星出演的電視劇截圖等制作成表情包并使用,其實都是侵犯肖像權的。
3、侵犯隱私權,指未經同意公開他人現實生活中的個人隱私。如偷拍、直播明星的私生活。
4、另外還有少量侵犯姓名權、名稱權的網絡暴力。
二、遇到網絡暴力如何維權?
1、發生網暴首先要做的就是固定證據,因為網絡信息隨時可能被刪除,所以一定要在第一時間對網絡信息通過錄屏、錄像的方式進行取證,在取證的時候,還要注意:
除了對具體網暴信息進行證據固定外,還要對發布網暴信息的賬號信息進行證據固定;
盡量不要截屏,截屏的證據不連貫,無法起到很好的證明效果;
如果條件允許,可以申請公證部門進行公證。
2、在證據固定后,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減少影響,這里要注意:
通知應當包括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及維權人本人的真實身份信息;
通知可以在平臺內的維權渠道發出,這樣比較及時,如果沒有維權渠道,就要采用EMS郵寄的方式,同時在快遞單上注明”停止侵權通知書“,保留好快遞單以便舉證。
3、立案起訴,準備好起訴書和相關的證據,然后選擇一個對自己更方便的法院立案起訴就可以,現在大多數法院都可以接受網上立案,所以也不需要來回跑耽誤時間了。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條 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 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權利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通知應當包括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及權利人的真實身份信息。
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應當及時將該通知轉送相關網絡用戶,并根據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和服務類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權利人因錯誤通知造成網絡用戶或者網絡服務提供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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