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案例
離婚財產分割糾紛的起訴書應載明哪些內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一般夫妻離婚時是可以依法分割婚內共同財產的,雖然法律沒有統一規定共有財產的分割模板,但規定了法院判決共有財產的原則,整體程度上按照顧未成年子女、照顧無過錯方等相關原則判決,對轉移、隱藏、損毀夫妻共同財產的一方,可以判決少分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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