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現在的年輕人來說,買房不易,在都剛剛大學畢業,在社會沒打拼幾年,還沒有存多少積蓄,就要考慮結婚的事了,而要結婚,買房是一道過不去的坎。如果家庭經濟條件一般,想要買房,不得不年紀年年就開始做房奴,每月按時還房貸是少不了的。
買了房結了婚,大家都想婚姻和美,白頭到老,但婚姻并不總是幸福美滿的,有些婚姻走著走著就散了。今天,專業房產糾紛律師拿一個真實的案子來聊一聊,婚前按揭買房,婚后兩人一起還貸,離婚后房產該怎么分割的問題。
【案件回顧】
2017年1月,邱先生在本市一小區購買了一套商品房,房屋總價45萬元。邱先生選擇了以按揭的方式購買該房產,首付15萬元,剩余30萬每月還貸2300元,分10年還清,并辦理了產權證。
2018年3月,邱先生與交往多年的柳女士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初期感情尚可,但好景不長,生活的瑣碎很快磨滅了戀愛的激情,頻繁的爭吵導致二人最終于2020年3月因離婚而對簿公堂。現雙方爭議的焦點在于房子到底該怎么分,已知二人婚后共同還房貸18萬元(包括本息),房產經評估現價值65萬元。
【專業房產糾紛律師說法】
按《婚姻法》相關規定,本案中的房產應先由邱先生和柳女士協商處理,若協商不成,則法院原則上應判決房產歸邱先生,尚未歸還的貸款為邱先生的個人債務,婚后共同還貸的18萬元及房產增值的20萬元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邱先生對柳女士進行補償。
至于補償的金額,由于各地法院對具體補償金額的計算方法不一,在實踐中也會有不同的考慮因素,因此在補償金額的計算上會有些許出入,所以具體的情形還是要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分析。
如今,“有房”已經成為結婚的標配,而大多數年輕人都會選擇按揭買房。專業房產糾紛律師通過一個案件給大家簡單介紹了不按揭房產,離婚時的分割方式,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您如果有其他疑問或還需要法律幫助,歡迎撥打全國法律咨詢熱線:010-6518-1102,專業律師在線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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