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中潘金蓮為情夫謀殺親夫在其藥里下砒霜,勸慰大郎喝藥的情節一度成為網絡熱梗,被網友用來調侃,以表達不滿,但從未想到“大郎喝藥”的故事竟在現實角落上演。
【案情簡介】
據星視頻媒體報道,近日,位于河南正陽縣的法院公布了起案件的刑事判決書,判決書顯示:被告人閔某某與被告人黃某某系情人關系,兩人為達到共同生活目的,預謀殺掉黃某某的丈夫閔某。期間閔某某、黃某某多次購買頭孢藥物,并由黃某某在其丈夫閔某飲酒時,將頭孢藥物放到閔某所吃的飯中,欲致閔某死亡。
法院認為:被告人閔某某、黃某某為達到一起生活的目的共謀殺人,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二人均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第三者本身就違背中國傳統道德與社會公德,對個人對家庭和社會有極大危害,公然殘害合法丈夫的情形簡直令人不寒而栗。
我國的《婚姻法》難道已經無法約束這些夫妻了?感情不和難道無法通過離婚渠道解決?網友們也萬不敢相信僅為達到共同生活目的就對枕邊人痛下殺手。
【律師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權威不容質疑,像故意殺人這類嚴重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權的犯罪行為,根據《刑法》規定,犯故意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屬于情節嚴重的,應當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如出于圖財、奸淫、對正義行為進行報復、毀滅罪證、嫁禍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動機而殺人等。就算情節較輕的,也要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包括:
第一,防衛過當的故意殺人;
第二,義憤殺人。
第三,激情殺人。
第四,受囑托殺人。
第五,幫助他人自殺的殺人。
第六,生母溺嬰。
如果是因為重男輕女的思想作怪,發現所生的是女兒而加以溺殺的,其主觀動機極為卑劣,則不能以故意殺人罪的情節較輕情況論處。從這也可以看出刑法詳盡規定了所有故意殺人的可能因素,法律尚存溫情,案中男女卻枉顧人情,蔑視生命。
【案后評析】
白頭偕老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這種美德不僅使中國人民為之自豪,也為世界各國人民所仰慕。現行婚姻法明確規定了一夫一妻制,不僅維護了家庭成員間的穩定更是將親人間相互扶持美好愿景融入中華兒女的心中。
男女相戀后選擇步入婚姻的殿堂,但是這份最初的愛戀也會隨著日常柴米油鹽的爭吵逐漸削薄,最后支撐婚姻走到白頭的或許只有責任與親情尚存。《婚姻法》的價值追求理應包含著多元化的追求。
生而為人,選擇了成家的同時也就別無選擇地承擔了家庭責任。家庭是社會的細胞,與社會安定生生相息,這也是婚姻法的重要價值之一。
民眾的譴責無法挽回破碎的婚姻,道德對責任的約束顯得蒼白無力,幸福和諧的家庭氛圍更需要夫妻二人攜手維護,第三者的破壞縱然惡劣,倘若不能固守本心,婚姻最后也只能落得潦草收場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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