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國務院590號令《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對于強拆的情形做了更加嚴格的規定,廢除了行政強拆,保留了司法強拆。那么司法強拆的法律依據是什么呢?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規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本章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根據法律規定,被拆遷人在收到補償決定起算,申請復議的期限是60天,提起行政訴訟的期限是6個月。在此法定的期限內不復議不訴訟,拆遷方可以申請司法強拆。被拆遷戶收到了征收補償決定后務必要及時啟動法律程序,否則過了復議、起訴期限后再拆遷維權就困難了。
強拆怎么辦?2.為了方便后期維權,被拆遷人最好也對自己的財產進行一個清點和價值預估,列出一份財產價值清單。這樣萬一真的發生強拆,后期在維權時能作為申請賠償的依據。
3.第一時間報警處理 4.如果拆遷隊到來后強行拆房,當事人一定要馬上報警,交給警察處理,并保留好報警的電話記錄。雖然警察不一定能阻止強拆,但是否報警、警方是否作為對我們后期維權都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
5.警方的出警記錄是認定強拆主體、時間的重要依據。即使警察不出警,我們后期也能起訴其不作為。
6.因此強拆來臨時,報警是十分必要的,當事人千萬不可忽視!
8.如果拆遷隊到達現場后實施強拆,在保證自身和家人安全的情況下,要及時利用手機等電子設備進行拍照、錄像、錄音,對強拆現場的情況進行記錄。這樣做的目的也是為了保留證據,方便后期維權。
強拆過后立即啟動法律程序維權 一旦強拆已經發生,就不能挽回,此時只有通過法律手段維權才能盡可能地彌補損失,獲得補償。
此時當事人應該立即聯系拆遷方面的專業律師,通過律師專業的法律知識和熟練的訴訟、談判技巧,利用前期收集的證據和資料,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網站管理員,我們會給與以更改或者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
上一篇:被拆遷人你“中招”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