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社會中大家都知道一般在農村地區都是有宅基地的,對于宅基地按照規定是不可以隨意轉讓的,這個在國家法律上有相關的規定,面對這樣的情況,那么對于戶主已死亡的宅基地如何處理呢?下面就由云合專業律師網小編為大家解答相關的內容。
戶主已死亡的宅基地如何處理?
視情況而定。
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戶口已經遷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2、子女戶口遷出的,農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體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繼承,不論子女戶口是否在本村內。在房屋存續期限內,房屋占有范圍內的宅基地可以繼續使用至房屋消滅時止。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以上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以上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以上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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