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指在夫妻生存期間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終止婚姻關系的行為。離婚意味著夫妻關系的結束,會導致財產關系和子女撫養關系的變化。那么離婚200萬的房產訴訟費多少?這些費用一般都有一個標準,下面隨著云合專業律師網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1、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為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收取額外費用;20萬元以上的,超過部分按0.5%支付。
2、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由原告預交。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預交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經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預交,或者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用未獲人民法院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起訴處理。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一般民事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但是離婚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的負擔,則由人民法院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當事人根據人民法院的決定,負擔訴訟費用。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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