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怎么就被拆遷了呢?“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李某都無法理解自己房屋被拆遷的原因,以及自己房屋的所謂價值究竟是如何評估得出的?
李某的清池街道西宋莊村村民,其家庭依法獲得西宋莊村集體建設用地一宗,用于鑄造廠生產經營,因西宋莊村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李某家庭上述集體建設用地及地上建筑被納入棚戶區改造范圍,已經被拆除,原來蒸蒸日上、獲利不菲的鑄造廠一夜之前成為了平地,李某和家人們很想知道自己房屋被拆遷的具體原因和評估標準,于是在2019年8月12日,李某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向被告郵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公開:“清池街辦西宋棚戶區改造項目中對李某(西宋鑄造廠)房屋的評估報告”。
在李某充滿期待的等待一周后,收到了信息公開答復書,得到的回復卻是:“我機關并非西宋棚戶區改造項目鑄造廠等安置補償協議信息的制作和保存部門。您申請的信息在我單位不存在。”
“這怎么可能”李某大感震驚,為了能獲得真實有效的信息,李某委托了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希望通過專業的法律知識來幫助自己獲得應得的信息。
在代理過程中,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認為被告作為屬地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相關征收補償職責,所申請信息為其依職權應當制作并保存的信息。被告不予公開的行為,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權等權而且李某請公開的信息為西宋莊村棚戶區改造項目中對李成志(西宋鑄造廠)房屋的評估報告,而被告答復的卻是西宋莊村棚戶區改造項目鑄造廠等安置補償協議的信息在被告單位不存在,明顯答非所問,應視為被告對原告申請公開的信息沒有答復。
面對這樣的指控,被告則選擇出示了兩份證據,分別是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及郵政特快專遞封皮、李某身份證復印件,來證明李某向被告提出了信息公開申請;信息公開答復書及郵寄回執,證明被告依李某申請作出信息公開答復書并送達李某。
專業的京云律師事務所律師表示,以上證據雖然真實,但是信息公開答復沒有編號,不符合政府信息公開的法定形式,該答復書對李某申請公開的信息沒有任何描述,不能證明被告已經履行了信息公開的法定職責,也無法證明被告在收到李某的申請后進行了相關調查、核實和信息檢索等工作,并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合法性并不能得到保證。
面對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律師有理有據的辯駁和專業的代理意見,法院作出如下判決:撤銷被告于2019年8月19日作出的信息公開答復,被告濰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清池街道辦事處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20日內對原告李某申請公開的信息重新予以答復。
在京云律師不懈的努力下,李某終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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